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5月27日-31日在洛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一)省辖市组:各省辖市体育(教体)局。
(二)社会团体组:省辖行业体协、省辖大专院校、省辖市武术俱乐部、省辖武术馆校。
三、竞赛项目
省辖市组和社会团体组项目相同
(一)男、女大年龄组
1、长拳、太极拳、南拳、少林拳竞赛套路、刀术、棍术、剑术、枪术、太极剑。
2、对练一项:编组限同一组别,三人以内(男、女不得混编)。
3、传统拳术+传统器械
(二)男、女甲组
1、长拳、刀术、剑术、棍术、枪术
2、太极拳+太极剑
3、少林拳+少林棍(男子)、少林剑(女子)
4、南拳+南棍(男子)、南刀(女子)
5、对练一项:编组限同一组别,三人以内(男、女不得混编)。
6、集体项目(必须配乐)。
(三)男、女乙组
1、规定长拳、规定刀术、规定剑术、规定棍术、规定枪术、
2、规定太极拳+规定太极剑
3、规定南拳+规定南棍(男子)、规定南刀(女子)
4、集体基本功一项(必须配乐)。
(四)、乙组集体基本功必做以下内容
1、五种直摆性腿法(正、侧、外摆、里合、后踢)。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蹬、踹)。
3、两种扫转性腿法(前、后)。
4、三种击拍性腿法(前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5、六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侧空翻、旋子、旋子转体360度)。
6、插步翻腰。
7、五种步型。
四、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河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办法》,并持有河南省体育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二)大年龄组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河南省武术协会会员。
(四)赛前须经省辖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者。参赛队员报到时,须交人身意外伤残保险手续。否则,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必报二个单项以上(集体项目除外)
(三)甲、乙组运动员报太极拳项目必报太极剑;报南拳项目必报男子南棍、女子南刀,甲组运动员报少林拳必报男子少林棍、女子少林剑。
(三)每单位参加甲组长拳、太极拳、南拳、少林拳和乙组长拳、太极拳、南拳每队各项必报一人。
(四)乙组规定套路均为第一套国际竞赛套路。太极拳、剑须采用42式太极拳、剑竞赛套路和陈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五)传统拳术按1-4类划分,传统器械单、双、软。
(六)乙组集体基本功必做内容必须是集体演练,每种腿法不得少于8次,跳跃不得少于2次。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资格赛,长拳类项目各单项按实际参赛人数的40%获得参加2011年河南省武术套路锦标赛的资格。
(二)太极拳类、南拳类及少林拳类各单项前16名运动员获得参加2011年河南省武术套路锦标赛的资格。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现行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1、大年龄组、甲组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不得超过5种。
2、运动员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规定者,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
(三)少林拳的评分标准与方法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4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执行。
(四)少林拳系列竞赛套路采用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中国少林拳竞赛套路》。
(五)集体项目和集体基本功的演练时间均为3—4分钟,不足时间0.1至5秒由裁判长扣0.1分;参加集体项目和集体基本功人员均不得少于6人,每少1人由裁判长扣0.5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省辖市组及社会团体组各组别、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项(含8人/项)时,减一录取,2人/项以下(含2人/项)时,不录取名次。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须电脑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市体育局公章一式二份,及“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评分表”一式四份,于赛前30天内一起寄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业训科。邮编:450012,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0号,省体工大队院内。传真:0371-63867607,联系电话:0371-63867617,联系人:杜金山 唐文漪。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报到:各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河南省武术协会会员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逾期不报到者按弃权论。
(三)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打印填写报名表(A4纸)和“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评分表”(A4纸),核对准确,凡与规定格式不符者,不予编排;人员和项目报错者不予更改。
八、经费
(一)各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本次比赛不属于省体育局计划内竞赛,本着以武养武,以赛养赛的精神,为弥补组织竞赛经费不足,报到时每名运动员交纳参赛费一项60元(集体项目除外)。
(三)报名未到并已编入秩序册的运动员收取一天的食宿费。
九、裁判员的选派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
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需经大会医生证明方可弃权。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本队成绩。
(二)规程和报名表、“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评分表”可在网上下载;请登陆www.hnwushu.com河南武术网。
(三)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运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河南省体育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5月27日-31日在洛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一)省辖市组:各省辖市体育(教体)局。
(二)社会团体组:省辖行业体协、省辖大专院校、省辖市武术俱乐部、省辖武术馆校。
三、竞赛项目
省辖市组和社会团体组项目相同
(一)男、女大年龄组
1、长拳、太极拳、南拳、少林拳竞赛套路、刀术、棍术、剑术、枪术、太极剑。
2、对练一项:编组限同一组别,三人以内(男、女不得混编)。
3、传统拳术+传统器械
(二)男、女甲组
1、长拳、刀术、剑术、棍术、枪术
2、太极拳+太极剑
3、少林拳+少林棍(男子)、少林剑(女子)
4、南拳+南棍(男子)、南刀(女子)
5、对练一项:编组限同一组别,三人以内(男、女不得混编)。
6、集体项目(必须配乐)。
(三)男、女乙组
1、规定长拳、规定刀术、规定剑术、规定棍术、规定枪术、
2、规定太极拳+规定太极剑
3、规定南拳+规定南棍(男子)、规定南刀(女子)
4、集体基本功一项(必须配乐)。
(四)、乙组集体基本功必做以下内容
1、五种直摆性腿法(正、侧、外摆、里合、后踢)。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蹬、踹)。
3、两种扫转性腿法(前、后)。
4、三种击拍性腿法(前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5、六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侧空翻、旋子、旋子转体360度)。
6、插步翻腰。
7、五种步型。
四、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河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办法》,并持有河南省体育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二)大年龄组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河南省武术协会会员。
(四)赛前须经省辖市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者。参赛队员报到时,须交人身意外伤残保险手续。否则,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必报二个单项以上(集体项目除外)
(三)甲、乙组运动员报太极拳项目必报太极剑;报南拳项目必报男子南棍、女子南刀,甲组运动员报少林拳必报男子少林棍、女子少林剑。
(三)每单位参加甲组长拳、太极拳、南拳、少林拳和乙组长拳、太极拳、南拳每队各项必报一人。
(四)乙组规定套路均为第一套国际竞赛套路。太极拳、剑须采用42式太极拳、剑竞赛套路和陈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五)传统拳术按1-4类划分,传统器械单、双、软。
(六)乙组集体基本功必做内容必须是集体演练,每种腿法不得少于8次,跳跃不得少于2次。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资格赛,长拳类项目各单项按实际参赛人数的40%获得参加2011年河南省武术套路锦标赛的资格。
(二)太极拳类、南拳类及少林拳类各单项前16名运动员获得参加2011年河南省武术套路锦标赛的资格。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现行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1、大年龄组、甲组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不得超过5种。
2、运动员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规定者,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
(三)少林拳的评分标准与方法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4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执行。
(四)少林拳系列竞赛套路采用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中国少林拳竞赛套路》。
(五)集体项目和集体基本功的演练时间均为3—4分钟,不足时间0.1至5秒由裁判长扣0.1分;参加集体项目和集体基本功人员均不得少于6人,每少1人由裁判长扣0.5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省辖市组及社会团体组各组别、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项(含8人/项)时,减一录取,2人/项以下(含2人/项)时,不录取名次。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须电脑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市体育局公章一式二份,及“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评分表”一式四份,于赛前30天内一起寄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业训科。邮编:450012,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0号,省体工大队院内。传真:0371-63867607,联系电话:0371-63867617,联系人:杜金山 唐文漪。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报到:各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河南省武术协会会员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逾期不报到者按弃权论。
(三)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打印填写报名表(A4纸)和“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评分表”(A4纸),核对准确,凡与规定格式不符者,不予编排;人员和项目报错者不予更改。
八、经费
(一)各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本次比赛不属于省体育局计划内竞赛,本着以武养武,以赛养赛的精神,为弥补组织竞赛经费不足,报到时每名运动员交纳参赛费一项60元(集体项目除外)。
(三)报名未到并已编入秩序册的运动员收取一天的食宿费。
九、裁判员的选派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
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需经大会医生证明方可弃权。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本队成绩。
(二)规程和报名表、“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评分表”可在网上下载;请登陆www.hnwushu.com河南武术网。
(三)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运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河南省体育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