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6年温县武术工作会议的通知

2015-01-06 10:01    




关于召开2016年温县武术工作会议的
通   知

各武术馆校及武术社团: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太极拳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好“十三五”发展目标,加强各武术馆校、社团及习武场所的管理,丰富各武术馆校、社团及习武场所之间的经验交流,总结经验教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创武术馆校、社团及习武场所工作的新局面。决定于2016年春节期间(时间地点另定)召开我县武术工作会议。请各受表彰的单位和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会议将总结2014-2015两年的武术工作,安排2016年武术工作计划,并对2014-2015年度武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各单位于1月20日前将2014-2015年两年武术工作总结(A4纸打印)报送到县体育局武术科。县体育局将根据上报材料与实际考察,进行评选,未报送材料单位不予评选。


附件下载:关于召开2016年温县武术工作会议的通知.wps(包含以下内容)


附1:2014-2015年武术馆校及社团综合考核评选条件;
附2:2014-2015年先进习武场所评选条件;
附3:2014-2015年优秀教练员评选条件;
附4:2014-2015年武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附5:2014-2015年武术人才输送奖评选条件;
附6:2014-2015年武术工作特殊贡献奖评选条件。


2016年1月4日

附1:

2014-2015年武术馆校及社团

综合考核评选条件

得分

总分

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

每制定有1项制度得1分

    馆校师资配备合理稳定,教学设备较为齐全,学员数量多,馆校形成一定规模

    教练员数量达到2名得1分,每多1名奖2分,学员数量达到50名得1分,每多10名奖1分,教学设备根据实地考察情况酌情得分。

积极组队参加各级武术比赛

参加国家级武术比赛每次得4分,省级每次得3分,市级每次得2分,县级每次得1分。

    在各级武术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

    参加国家级武术比赛取得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4分;参加省级武术比赛取得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分;参加市级武术比赛取得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参加县级武术比赛取得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

    遵纪守法,一年中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每出现1次违法、违纪现象扣10分,被群众向主管部门举报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积极参加与各级体育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

每参加1次得5分。

积极配合体育主管部门工作,服务大局。

按照体育主管部门安排 ,单位参与接待表演1次得2分,个人参与接待1次得1分,表现积极的酌情加分。

积极开展参与武术段位制工作。

每有1人进入高段位加5分,每有5人进入中段位加5分,每有10人进入初段位加1分。

向上级体育部门及体育学校输送武术人才

向国家体育部门及体育学校每输送1名得10分;向省体育部门及体育学校每输送1名得6分;向市体育部门及体育学校每输送1名得3分;向县体育部门及体育学校每输送1名得2分。

备注:不设基础分,根据总分情况排定名次。各馆校将以上项目考核依据报体育局武术科。



附2:


2014-2015年先进习武场所评选条件


参照《武术馆校及社团综合考核评选条件》。


附3:

2014-2015年优秀教练员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热爱武术事业,刻苦钻研,不断创新,爱护运动员,不打骂和屈辱人格;
2、注重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县级以上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
3、所带学生武术专业成绩突出,武德理论水平高;
4、所带运动队在各级武术比赛中遵守大会赛纪,遵守裁判,尊重对手,注重团队形象;
5、优秀教练员的评选由学校推荐。学员在50—100的推荐一名;100人以上的推荐2名。

附4:


2014-2015年武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热爱武术事业,刻苦钻研,不断创新;
2、积极参与各种武术活动,对于武术的宣传普及推广做出积极贡献。
3、积极配合县政府、体育部门安排的各项武术活动;
4、在武术产业、宣传、推介、投资、赞助方面作出突出成绩,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5、在武术理论、研究、技击方面不断创新,成绩突出。

附5:


2014-2015年武术人才输送奖评选条件


1、考入高等院校武术专业的运动员;
2、向省级以上专业运动队输送武术运动员。

附6:


2014-2015年武术工作特殊贡献奖


积极参加和组织百万人演练活动的馆校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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