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赛事]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中国武术段位制大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武术协会、全国武术之乡、中国武术段位制二(三)级考评机构、有关武术俱乐部:
为贯彻落实《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对武术推广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武术段位制的推广普及工作,使段位制工作有序健康发展。经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研究,定于2015年9月23日至25日举行河南省中国武术段位制大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做好组队及参赛等相关工作。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4日-25日。
地点:新乡市体育馆。
二、参加单位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武术协会,武术之乡,有关院校,中国武术段位制二、三级考评机构、有关武术俱乐部。
三、参赛项目
本次比赛的项目是从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组编、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出版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选定,包括少林拳、长拳、陈式太极拳、杨氏太极拳、自卫防身术。具体如下:
个人赛:段位制套路(少林拳、长拳、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自卫防身术)3-6段套路单练、对打。
团体赛:以段位制套路(少林拳、长拳、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自卫防身术)4段单练和对打内容为主体的集体项目。
以上各项目所含内容详见报名表。
四、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每个组别须报2人),男、女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持段位证报名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须向大会提交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手续,否则不得参赛。
(四)个人参赛项目年龄分组:
A组:17周岁(含)以下(1998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8—39周岁(197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
C组:40—59周岁(1956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
D组:60周岁(含)以上(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报名不足6人的组别,并入上一组别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为个人赛、团体赛。
(二)本次比赛评分采用《中国武术段位制评分标准》。
(三)团体赛参加人数6或8人(男女不限),自行配乐,配乐不允许带说唱及歌词。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着武术表演服装或段位制服装,服装颜色自选。
(五)比赛形式
1.个人项目:少林拳、长拳和自卫防身术2或4人同时上场,陈、杨式太极拳4或6人同时上场,单练套路结束后,接练对打套路,同时收势退场。
2.团体项目:内容包括段位制套路单练和对练内容,时间2分钟,1分钟考评长鸣哨示意。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包含段位比赛和晋段两部分。
(一)段位比赛
1.个人项目:各单项、各组别不分男女,分别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胜奖40%,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计算,颁发获奖证书。
2.团体项目:分别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胜奖40%,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数计算,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3.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4.对团体总分前十名的代表队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计分办法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1分;积分相同,以获高奖项多者为先。
(二)取得晋段考试成绩证书
凡参加本次段位比赛3-5段的运动员,取得段位同等级一、二奖者,均有资格向上晋升一段。晋段费用自理( 按国家体育总局收费标准执行),交费后获得由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段位制证书。
参加本次段位比赛6段的运动员,取得冠军者,有资格成为向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推荐晋升7段的对象,取得前三名者,作为我省优秀指导员的后备人选,推荐参加国家指导员培训,入我省人才库。
七、经费
(一)大会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每人每天60元。
(二)交通费自理。
(三)大会经费不足部分由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补贴。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需用A4纸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经各市、直管县体育部门盖章后,于2015年9月1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新乡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304号,联系人:崔增宇、李佩革,联系电话:0373-3033919,手机:18203735202;邮箱xxstzbgs@163.com;同时报电子版),一份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逾期不予编排。
2.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审核无误后再寄出。
(二)报到
1.考评员和参赛运动队报到时间、地点:9月23日(考评员于12:00前报到,参赛运动队于14:00至18:00报到)到新乡市九州宾馆报到(新乡市火车站向东300米路北,联系电话:0373-2782022)。
2. 报到时,运动员需向大会组委会提交自报到之日起前20天内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及《人身保险》复印件和《责任声明书》,否则不予参赛。
九、仲裁委员会和考评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考评员由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十、其它
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