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中、高级武术套路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武术字[2011]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宁波市、厦门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国武术套路教练员综合素质和执教水平,打造高水平的武术教练员队伍,我中心决定举办2012年全国中、高级武术套路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
(一)中级班:具备中级教练员资格或准备晋升中级教练员职称的教练员。
(二)高级班:具备中级教练员资格三年以上或准备晋升高级教练员资格的教练员。
凡符合上述条件,没有经过教练员岗位培训的武术专业教练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本次培训采取函授和面授相结合,中级与高级分班教学。
(二)函授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面授时间和地点:
2012年1月4日至16日,上海体育学院。
三、费用
(一)学费每人10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培训费和资料费。
(二)住宿费每人每天100元,交通费和伙食费自理。
四、报名
请将报名表于2011年11月18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推广培训部,逾期不再接受报名。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
五、报到
持我中心下发的入学通知书、本人现有教练员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和自学作业等材料于2012年1月4日到上海体育学院报到。
六、培训证书
凡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七、要求
(一)各省、区、市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岗位培训工作,为选派工作提供支持,对选派对象予以严格把关。
(二)所有参加培训人员未经我中心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未按规定完成作业,或没参加必修科目的考试以及缺勤三天以上者,不颁发结业证书。
(三)培训班的考试成绩和鉴定作为年度评优、评级和使用的依据。
联系人:章王楠 窦喆
联系电话/传真:010-64912439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