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武术太极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1-10-19 22:34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1月12日至15日在河南省新乡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青浦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一)自选项目:太极拳、太极剑。
  (二)规定项目(竞赛套路):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
  (三)全能项目(竞赛套路):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
  (四)集体项目。
  (五)团体项目(竞赛套路):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
  四、参赛资格
  (一)必须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而且年满14周岁(1997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运动员。
  (二)首次参赛的专业体育院校运动员,凭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和学生证在报到时临时注册。
  (三)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和意外伤害保险任缺一项均不得参赛。报到时须交组委会验证。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男、女运动员各6名。
  (二)每名运动员可报2项拳术、1项器械、全能、集体和团体项目。
  (三)参加过2011年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的男、女运动员报名必须包括拳术和器械项目,其中,自选项目1项,42式太极拳或42式太极剑1项。
  (四)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规定套路,每名运动员限报其中1项。
  (五)团体项目由5名运动员参加,1人限报其中一个单项,男、女不限。
  (六)运动员报名人数超过4人(含4人)的单位,必须报集体项目。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及团体赛。
  (二)遵循现行《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三)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四)全能比赛的有关规定:
  1.全能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2.报名人数超过16人时,将进行资格赛,竞赛办法另定。
  3.每个轮次分别进行陈式、杨式、吴式、孙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其中一式的比赛。
  4.每轮赛前1小时开始,抽签决定本轮次比赛项目和运动员对阵。
  (五)集体项目比赛的有关规定:
  1.必须由4人以上(含4人)组成,内容不限,男、女可混编。
  2.集体项目比赛时间为4-5分钟。
  3.每单位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运动员每少1人,在最后得分中由裁判长扣0.5分,累计扣分。
  (六)团体比赛的有关规定:
  1.团体项目中的各单项与相应规定项目一起分组比赛。
  2.运动员参加团体项目的单项与个人规定项目相同时,所得分数既是团体成绩,也是个人单项成绩。
  3.按照5名运动员各项的成绩总和的高低评定名次。
  (七)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仅要符合规则的要求,还要体现出项目特点、运动特色、时代特色。
  (八)符合集体项目报名要求的单位不报名,将取消该单位的参赛资格;报名后不参加比赛的,将取消该单位本次比赛的全部成绩。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每项前三名运动员分别获得金牌、银牌和铜牌以及证书;第四名至第八名,分别获得证书。
  (二)全能录取前8名,前三名运动员(第三名并列)分别获得金牌、银牌和铜牌以及证书等;第五名并列,分别获得证书。
  (三)集体项目录取前8名,奖励办法另定。
  (四)团体项目录取前8名,奖励办法另定。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另定。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网址:http://wushu.justtool.com
  2.报名截至时间:2011年10月12日24时。
  3.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757-83991970。
  请各单位将报名表、自选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于截至时间后5日内(以到达邮戳日期为准)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一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赛事承办单位,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报到
  1.裁判员于11月9日报到;运动队于11月9日至10日报到。
  2.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九、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十、其它
  (一)各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和相关规定,公平竞赛,公证执裁。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参赛单位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全国武术太极拳锦标赛报名表邮寄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健康路150号
  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武术科
  邮编:450012
  联系人:杜金山
  传真:0371-63867607
微信公众号:cntjq_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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